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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系统自动保存的三行字

你会为了什么掉眼泪?
哭是为什么?
什么时候大笑,笑得直不起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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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

全家人都爱吃豆腐,豆腐真正是我家饭桌上的家常菜。


豆腐就是那个样子,没什么稀奇,但是即便最家常的做法,就那几样调味料,每个人做出来的味道也不同。我本来想说,真是奇了怪了,但一想没什么奇怪的,不光做豆腐吧,什么菜都是一样。


这大概是第一次讨论做菜。


我和我妈当然一脉相承,豆腐要刀切,大小基本均匀,不大不小,做法常是爆炒,葱姜蒜都来,做好的豆腐表面金黄,看着便是经过了足够的火候,外微焦里嫩,吃起来有葱香。当然我妈做最好吃的还是白菜豆腐炖粉条,这个菜要看她心情,随便做做的时候那就味道一般好吃,闲的时候用心做,那就无敌了。

奶奶做的豆腐也是刀切,大小像是裁过的,比花生小,比豆粒大,爱加胡萝卜,精细,很入味。她做得最好吃的是鸡刨豆腐,不必刀切,豆腐丢锅里捣碎,同样有胡萝卜,不过是胡萝卜碎,和肉末,十分美味。

最近家里做菜的阿姨,她的豆腐切得刀劈斧削很长一条,没有两条形状一样,配菜同样爱用胡萝卜,也没有两条同样的胡萝卜“丝”,很豪迈,葱花也很豪迈的粗壮一截一段的,但是乱好吃的。问她怎么做的,她讲,第一我没有加盐,你吃出来了吗,只加了酱油,第二我没有加鸡精,你的酱油很好,本身很提鲜,所以不必加鸡精。原来她的秘诀就是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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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好多

好多地方都长了草
好多句子得到又失去了
好多蛛网
虫子像客人
来了一拨又一拨
好多飞机
我小时候它们是银白色的
像玩具
现在是银灰色的
像电视上偶然看见的
飞快,很科幻
密集看见飞机会想到“国家”
钢铁侠
巨大的公园
走不到尽头
有的情景,可能迎面会碰到奥斯汀
乘一架马车,一阵香风
相逢
纵使相逢应不识
似是故人来
我想也许会发生
大街上,超市里,电器城
没有
也没有遗憾
距离感是拨不开的云
地砖=回扣
我低着头,数着一块砖一块砖
好多人贪有暗香盈袖污腐佳节又重阳败发财了
好多人因为“勤劳”发财了
社会是这样繁荣的
就是这样
一些人努力赚钱,然后痛快花钱
这样就让另一些人赚钱
然后另一些人痛快花钱
又让别人赚到钱
社会真是很奇妙的
懒惰的人是如此不合时宜
少参与其中,少很多乐趣
亲戚是一种关系
不是客气
人们脸上的喜悦真是波澜壮阔
也有人在医院的走廊里愁眉不展
只有夜里的风还是那样
街巷中田野中自由穿行
星光好像一顶雾茫茫的斗笠
抬头看天的时候
它们就掉下去了
也没有声音
除了脖子后面一点点凉意

20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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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记|永远的朱砂痣

无论现实生活里,还是电影电视小说故事里,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那个,或者说,大多数情况都是男人朝三暮四,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

偶尔进一次山,竟然碰到楼上邻居,男主人,带一位不是他太太的女子。

我们下台阶,他们上台阶,该位男士猛然把头一低。

让我想起,所谓邻居,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啊。

另有一桩浪漫爱情故事——“浪漫”大抵不真实,于是有一个真实结尾。下面我慢慢说,这位观众您先对浪漫失望着吧。

首先,电话情缘。

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内蒙小伙子,拿着一张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文科文凭来到北京。出了北京站,四顾茫然,因为没有计划,也没有方向。
 
怀着“天下之大,何处……”之类的感想漫无目的地走,路过一公用电话亭,这时公用电话居然响了。一直响。等了等,发现没有人接这电话,小伙子就过去拿起了话筒,说“喂”。

电话那边是个姑娘,年轻姑娘。姑娘电话打错了,拨错号,打到了公用电话亭。

假如姑娘电话没有打错,假如小伙子不是恰好路过,或者路过也没有接那电话——总之就这样,你说是阴差阳错,或者说缘分,小伙子和姑娘认识了,互有好感,然后,两个人好了。

这是真的吗,真的好了,真有这样的事?

是啊,天下之大嘛。

然后,创业传奇。

我认识他们的时候,小伙子已经开一辆奥迪A6,他是老板的公司么,博士先生都雇佣了N名。不过是出了北京站三两年之后的事。

那天他和姑娘正在吃准丈母娘做的晚饭。

那个家他说不打算做婚房,说打算买个大一点的。

他当时在跟别人学吉他。穿了一件粉红色T。我说这个衣服怎么这么面熟。他说,是吗,是吗,看出来了吗,RAIN演唱会就穿过这个哦,一模一样哦。很激动,很高兴。

接下来,某一天,我们在庆丰包子铺碰到了。

他讲,买新房子了。

一说地址,嗯,别墅。

他又说,王菲给她妈妈也在这里买了哦。

告别之后又某一天,在某商场,竟然碰到他,带一位不是他太太的女子。

一方向东走,一方向西走,该位男士猛然把头一低,并且把女伴拉一把,两个人同时转向一面橱窗。

哦,什么都没有发生。

张老师有名句。“得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得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以上故事里的两位玫瑰,正是以上两位男人心口上的朱砂痣。

那么蚊子血和饭粘子,你们要哭么——还嫌不够难看?

甲心口上的朱砂痣,未必不是乙衣服上的饭粘子。

同理,你这颗A的饭粘子,未必不是B的朱砂痣。

——机会大把,有的是。你看明白了吗?

祝大家七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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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格林伯格

前段时间看的电影,感动哭的是《岁月神偷》,看到恨的是《格林伯格》。


《岁月神偷》的开始,弟弟罩在头上的那个三只脚的玻璃鱼缸……


想说关于《格林伯格》,顺便记一下《岁月神偷》,2010。


格林伯格穿棕色的衣服,外套,坎肩,他头发的颜色。永不过时的棕色,也永远不会出挑的时髦起来。就像黑色,而黑色过于COOL了。


他不合时宜,或者,他不想合时宜,或者,他在他的时宜里。


游乐场里不停擦汗,对,厚重的外套,和坎肩,显得他格外瘦小。阳光和孩子,使他分外像个局外人。孩子们穿背心、吊带,追逐,嬉戏。


格林伯格,他背对这一切,站在那里擦汗。


弟弟是正常人眼中的正常人,有游泳池的房子,几个小孩的家庭,定时休假的工作,和妻子都没有发胖的中年身体……还养了一条叫做马勒的狗。


格林伯格拒绝了一份唱片公司的合同,和少年朋友的乐队,前乐队成员纷纷怪他。而他至今认为他做得对。


乐队前成员如今的生活,嗯,按部就班。


甚至,格林伯格貌似热情地问前成员一:在你不弹吉他的时候,你是不是仍感到自己是一名吉他手?


前成员直接答,不。


格林伯格是假装的热情,他其实,在我看来他其实,并不想像他所说,“我们也许该在一起重新做点什么。”


他不想做什么。他最想做的就是无所事事。他甚至不想做佳节又重阳爱。


弗洛伦斯是个温和的姑娘,她好像不会生气,一直有微笑,随时对任何问询说OK。她没有拒绝路人甲,却拒绝了雇主的哥哥格林伯格。格林伯格不是真的想,弗洛伦斯不是真的不想,却也不是真的想。于是就停止了。


弗洛伦斯的歌声,像个10岁的姑娘,稚气,有向往,有迷惑,有喜悦,有失落。


她毕业之后就这样,为雇主家购物、遛狗,打杂,失恋。


格林伯格对洛杉矶的拒绝,并没有彻底实现“拒绝”,他可以不会开车,可以自己理发,可以坚持棕色,可以终于离开洛杉矶……但是,他总得养活自己。


那么,到纽约当木匠。


可以实现一些想法的、有创意的工作?某个程度上是的。木匠工作室,几个木匠,勾心斗角。什么意思,故意少把椅子做一条腿给对方难堪吗,急用时故意“帮忙”搞错一块木料的尺寸让别人不能合用吗。格林伯格自己说,几个人勾心斗角。


固执,恋旧,不,“旧”不算很准确。他想使他自己像20年前,他出现时让人感觉他的确不是今天的人,但那种感觉也不是“复古”。


格林伯格和弗洛伦斯,他们相爱了吗?他们,有“意义”了吗?他们两个人分别有“意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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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号|Hi

7月10日和11日来访的温州的朋友,你好。本博不更新很久了,谢谢你的阅读,假设你喜欢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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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记|全世界人民都爱看热闹

全世界人民都爱看热闹


“那天晚上整整一宿,马车都在把人送往沙滩广场,一直广场上人山人海,挤满了等待看处刑的人。……当地的小贩出售食品和饮料。大家都在欢笑、饮酒、唱歌……大多数观看人都在一个月以前预订了席位。”


这不是鲁迅先生的小说。这是1721年的法莫道不消魂国巴黎,真实场景。


如果说有什么能让全世界人民聚到一起来,那就是看热闹。喜欢看热闹,是全世界人民共同的爱好。


音乐节、运动会、看电影、逛庙会、车展、选美……


如果这个热闹是别人的不幸,那就更有吸引力了。


妇女们常在一起叨叨谁谁家的不如意事,三两人之间的那个“场”,密布兴奋、狂喜、激动等等情绪,那种愉悦随时都可以冲出头顶,如果她们不刻意掩饰的话——我有修养,我的心情是同情、可怜。有宗教信仰的妇女此时还会派出心中的神明拦一下那个随时就要喷薄而出的自己。


以前我的睡前习惯是看会儿书,现在是手机上网看会娱乐新闻。我也喜欢看热闹。有热闹的新闻非娱乐新闻莫属。


每条娱乐新闻后面都有情绪选项——“你读了这条新闻,感到 高兴 欣慰 生气 愤怒 搞笑”,大家可以及时参与评论。


渐渐地我有了一个发现,广大网民,准确说是更广大的网民,对任何娱乐新闻——任何娱乐新闻是准确的——的读后感都是“搞笑”,无论是赵薇生孩子,还是赵本山买飞机,还是章子怡被泼墨,甚至董洁夫妇恩爱合影,大家都感到“搞笑”。选“搞笑”的网友,比其他几个选项加起来的还要多好几倍。有时候有的破事确实搞笑,但更多时候,我实在不能发现那些事有什么搞笑的。


不就是看个热闹吗,大家至于这么隆重捧场给予“搞笑”的评价呢。


我有时候打开一条娱乐新闻,为了验证,急匆匆拉到页面底端,看大家读后感,看到“搞笑”上千,而“高兴”、“生气”都只有几十条,就真正感到愉悦了。


只要那个倒霉蛋不是自己,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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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记|黄酒

近来想念黄酒的味道,一想起,那个味道就在眼前打转。

有一年,爷爷忽然需要很多黄酒,忘记原因。治病?不对,当年他身体好。喝?他不喜饮酒。做菜?也不对,他没那么讲究。想不起原因了,总之需要许多,我和他去批发那里买,用自行车带回家。即墨老酒。

初夏时候,天气晴朗,上午,我们出了一身汗。路过一个果园,有树荫,停下来休息,我惊奇地大叫,桃子桃子!青桃,结在树上,与青绿的叶子一般无二,微风里,辨识出一只只,觉得分外高兴。

爷爷从那时候就是那样了,脸的颜色,表情,一贯的样子。

amos lee的《black river》,好苍凉好苍凉啊,好像落了叶子的树。

还有一坛黄酒,是爸爸的朋友送的,来自绍兴,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从一个交通工具转另一个交通工具,最后倒腾到我家。好大一坛。2007年我又见过那种坛子,在金华,程程热恋男友的奶奶家。菜园里,水塘边,墙根下,坛子好像一些有故事的老人,我拍了许多照片。

也忘记了那么一坛酒,最后是怎么喝完的。我记得这一坛酒,大约也是因为坛子特别。记得与爷爷买黄酒,大约是因为看见桃子的惊喜。都并不是因为酒。

布拉布拉。

下午要去买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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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贪读蔡澜

家附近有一间“光合作用”,看到几本蔡澜谈日本的书,明知道网上买更便宜,明知道要多花钱,逃不过“书店买书”那种哼哼哈哈舒服的感觉——可以摸书的封面,可以哗啦哗啦想翻那页想看哪页随便,还可以放下不买——于是就收了。

回家简直放不下。

我爱的,是风花雪月的老日本;我爱的,是爱食色的老蔡澜。

当然也有水文,因为报纸专栏嘛,有时赶稿,为了插图小姐生小孩,可以一次赶几十篇。但是水也水的有趣。你们不水你们写一堆干柴,写成柴火堆。

我还是喜欢噼里啪啦乱好看的句子,句子像首饰,在文章身上,闪啊闪啊。耀眼,让我眼馋。

熬不住眼睛疼,半夜放下了。闭着眼睛去厕所,脑子里飞快闪过“贪读”二字。人家贪吃,贪睡,我这是贪读。

书摘就不摘了,想看自己掏钱去买。是为尊敬作者。

哇,卓越好多好便宜,再收几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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